Jack Toreenc雕塑
律所:Law Office of David Gulbransen
律所全名:David
原告:Maciej Komenza
相关案件号: 2025-cv-04446 。

Maciej Komenza通过将流行文化符号转化为功能性雕塑,构建起跨越时空的艺术叙事体系。其创作实践突破了传统雕塑的纯观赏性局限,在艺术表达与实用主义之间建立起动态平衡,形成兼具文化解码功能与空间重构价值的独特艺术语言。
Komenza的艺术方法论核心在于对流行文化图腾的解构与再编码。他从影视、文学等大众文化场域中提取具有集体记忆特征的视觉符号,通过雕塑媒介进行物质性转译。这种创作路径既延续了波普艺术对消费文化的批判性反思,又融入了后现代主义对符号异质性的探索,使作品在承载文化记忆的同时,成为连接艺术本体与日常生活的媒介载体。
其标志性作品《Jack Toreenc雕塑书档》便充分展现了这种创作理念。该系列以恐怖文学巨匠斯蒂芬·金(原文误记为Steven King,此处修正)作品改编电影《闪灵》中的经典角色杰克·托兰斯(由杰克·尼科尔森饰演,原文Jacek Nicholson为拼写错误,此处修正)为原型,通过具象化雕塑语言将银幕形象凝固为功能性物件。作品巧妙运用书档的垂直支撑结构,将角色手持斧头的标志性动作转化为承重构件,在实现实用功能的同时,使观者在日常使用中持续激活对影视文本的记忆联结。
该作品的艺术价值体现在三个维度:其一,通过雕塑材质的厚重感与角色病态表情的细节刻画,强化了恐怖美学的物质性在场;其二,书档的实用属性消解了传统雕塑的精英化倾向,使艺术介入生活空间成为可能;其三,在消费文化符号泛滥的当下,通过功能性转化赋予流行文化符号以新的阐释维度,形成对快餐式文化消费的批判性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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